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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患者投保可能會被拒?
來看一則案例。武漢的盧女士有高血壓,但控制得很好,她準備為自己購買一份重疾險和醫療險,但詢問了多家壽險公司,多數不能保,原因是“慢性病太多”。
很多人會覺得自己就血壓有點高,健康沒什么問題。其實,高血壓會帶來很多風險,比如中風、心梗、心衰竭、動脈瘤及外周動脈疾病等重癥,因此不少保險公司也將其列入了黑名單。
不過,高血壓患者也不是不能投保。投保的保險公司不同、險種不同、個體情況和危險因素不同,核保的結果也不盡相同。 一般來說高血壓患者在核保時,會經歷高血壓問卷、體檢、加查(視個人情況)、綜合風險評估,整個流程來進行綜合的考量,決定是否可以保、怎么保。
除了高血壓,還有哪些常見的病癥容易被拒保?常見的單純性脂肪肝,壽險、重疾一般可以正常承保,如果再結合超重、血脂高、肝功能異常等,可能會加費。但如果是由嗜酒引起的酒精性脂肪肝,壽險、重疾一般都要拒保。
作為最常見慢性病之一的糖尿病,由于會導致一系列的重大疾病,所以如果已經確診,通常重疾險和醫療險都會有一定困難。不過,僅為糖尿病前期,沒有危險因素,沒有出現臟器損傷和并發癥的情況,壽險和重疾險有可能加費承保。對于有危險因素的,一般會拒保。
(來源:楚天都市報、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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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過兩年皆可賠,這種說法準確嗎 ?
保險行業中一個廣為人知、但又說不清道不明的條款——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出于對保險公司行為的約束,以及更好地保護被保人利益的初衷,2009年,我國《保險法》首次加入“不可抗辯條款”,在保險合同生效兩年內,除非投保人停止繳納保費,否則保險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主張解除保險合同。也就是說,保險簽訂兩年后,保險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很多人想當然地認為“有了這一條款,即使帶病投保,熬過兩年就一定能獲賠”,錯誤地認為這是帶病投保的利器。
但其實《保險法》第16條規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買保險的時候,你有責任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如果保險公司認為問題不大,正常承保或者加費承保,那么就算將來導致嚴重的疾病,保險公司也可以正常理賠。但如果故意欺瞞,甚至構成欺詐,兩年不可抗辯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須在合法的基礎上才行。
(來源:楚天都市報、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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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購置保險時需要注意什么呢?
通常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給誰買?
說起買保險,很多人第一反應是:老人、小孩更容易生病,先給他們買。
如果是老人、孩子有什么事情,大人可以去努力掙錢、借錢等利用各種方式去籌措資金。而如果是大人出問題了,誰來掙錢、借錢來維持家庭的正常運轉和治病呢?
投保應該以家庭支柱為先,這樣萬一經濟主力出現意外,也有足夠的經濟保障,不至于讓家庭瞬間崩塌。
所以,對于經濟狀況良好的家庭而言,為所有成員配置保險才是合理的選擇;相反,一定要遵循先大人后小孩再老人的原則。
什么時間買?
首先,年齡越大,身體出現各種問題的可能性就越高,風險系數就越高,所以就越容易被保險公司加費甚至拒保。
其次,保險的費率是隨著年齡增加不斷提高的,同樣是交20年保終身,35歲時投保的費用要比30歲時投保高20%左右。
最后,買得越早,保障越早,享受保障的周期就更長,工作生活也會多一份安全感。
買什么險種?
每個家庭成員的身體、所處階段與壓力不同,所以對應的保險選擇不盡相同,總體而言,意外和健康這兩大風險是每個家庭成員都必須考慮的。
意外險:人的一生中隨時隨地都要面臨各種風險,因而意外險是伴隨終身的一張最基礎的保單,也是人生中的第一張保單。意外險提供生命與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給付、殘疾給付,從而覆蓋人生中難以預測的風險事件。尤其是在經濟能力還相對有限的年輕時段,一份意外險將大大減少財務負擔。意外險是目前各家保險最基礎的業務之一,也應是每個人的必備險種。
重疾醫療險:30歲的人們,拿著不薄的薪水,小心地規劃著未來,但是內心總有那么一點點不安。醫學統計顯示,相當多的都市人處于亞健康狀態,大病發病率越來越高,發病年齡越來越低。
如今各種醫療費用持續高漲,尤其大病醫療費用更是普通家庭難以負擔。盡管許多人社保中都有醫保,但其額度遠遠不能覆蓋大病醫療所需,因而需要配置一張重疾醫療保單來加以彌補。
養老保險: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應考慮買一份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兼具保障與理財功能,又可以抵御一部分通貨膨脹的影響。而且養老保險應當盡早購買,買的越早,以后拿到的越多。
子女教育金:教育花費是一個家庭最大的支出之一,尤其是近年來子女教育支出在家庭支出中的比重更是占據越來越大,教育費用也越來越昂貴。給孩子準備一份完善的教育保障,大額的子女教育儲備金就后顧無憂了。在家庭經濟狀況允許的條件下,應及早為孩子購買教育險,并兼顧保障需求,做到未雨綢繆。
怎么買?
記住這五點,讓保障更全更省錢:
1、分析家庭財務狀況,判斷家庭風險和保障需求;
2、建立家庭保險檔案,明確家庭成員的保險缺口和主要、次要需求;
3、確定合理的保費支出;
4、在預算前提下,挑選、組合具體險種;
5、仔細審視保險條款,必要的話,找專業人士分析。
(來源:搜狐財經、新浪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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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旅游意外險?
旅游意外險屬于意外險中“特定意外傷害保險”的范疇,是以被保險人在出差或旅游期間因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或保障范圍內其他項目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相對意外險來說,旅游意外險是一種更具針對性的外出旅游保險,雖然二者存在很多重疊的部分,但旅游意外險所包含的保障責任部分要寬于意外險,除普通意外險的身故、殘疾、意外傷害醫療、意外住院津貼等保障,旅游意外險還增加了緊急醫療運送、運返費用、個人行李、取消旅程、旅程延誤、縮短旅程、個人錢財及證件還有個人責任等保障。
在產品選擇上,旅游意外險更為豐富靈活,根據旅游期限、目的地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游玩項目及形式,可以自由選擇不同天數的保險期間、保額的產品來投保。
選擇旅游意外險的常見誤區
一些跟團游的小伙伴,以為交了團費或買了旅游景點自制的保障卡就萬事無憂,出了問題均由旅行社或旅游景點承擔。這是不對的。國家旅游局確實強制要求旅行社必須投保,用于保障因旅行社過失或疏忽對游客造成的損害。但對于個人原因、自然原因等造成的人身傷害和個人損失,旅行社、景點是不需要負責的。
最典型的莫過于之前引發全民熱議的八達嶺老虎傷人事件,因游客未遵守園區安全規定,私自下車逗留,調查結果認定東北虎致游客傷亡事件不屬于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也就是說園區不需要進行賠償,更不用對涉事老虎實施安樂死等非人道手段。
因此,不僅是自助游、自駕游、單位游、戶外游等需要購買旅游意外險,跟團游的小伙伴也不能忽視,即使參團時旅行社贈送意外險,大家也應該問清具體的保額以及保障范圍,再按需權衡是否已經可以覆蓋風險或需自行另購提升保額。
旅游意外險常見類型及種類
目前市面上的旅游意外險品種豐富,保障功能五花八門,保費差別也不小,讓人在挑選時頗有眼花繚亂、無從下手之感。
建議大家結合旅行性質和旅游需求進行選擇:
1.是純觀光游,還是風險較高的探險活動?
2.是否有老人、小孩出行?
3.醫療費救援機構是否能提前墊付?
4.是否有隨身財產保障?
5.是否能夠提供恐怖襲擊、第三方責任保障?
6.事后理賠是否迅速?
7.費率優惠程度又如何?
8.能否在自己城市購買到等?
而在具體的產品形態上,旅游意外險通常包括境內/境外旅游險。
在選購意外險時,首先應該區分是境內游還是境外游,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短期人身意外險及綜合類旅行險都是針對境內游的,可對游客在境內出行的意外進行保障。保障范圍包括旅行意外、旅行意外醫療、旅行住院津貼、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酒店住宿意外傷害、行李物品旅行證件損失、急性病身故或全殘,以及被保險人在旅行過程中,因過失造成意外事故而導致第三方人身傷亡或直接財產損毀等。
如果是境外游,除意外、燒傷、殘疾等基本保障項目外,有必要增加緊急救援保障服務,7×24小時多語種的救援熱線、緊急醫療運送、親屬探訪住宿、修養期的飯店住宿、安排未成年子女回國等服務都十分完備。
(來源:百度百科、中國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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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時應注意哪些原則 ?
投保的五項原則
原則一:先保障后投資
許多消費者選擇險種的過程中,往往對投資型險種情有獨鐘,常常選擇的是“高收益,高回報”的險種,而忽視保險最原始的保障功能。其實,保險的保障意義才是最應該引起重視的,而且它也更適合經濟狀況一般的人群選擇。
原則二:家長要先于小孩投保
買保險要遵循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先保家長,尤其是家庭財務貢獻度最高的人,因為,如果家庭中的頂梁柱因故喪失經濟能力,那么導致的家庭經濟困境將直接影響到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家長為孩子投保的最終目的是增加孩子的保障,而不是先將其保障排在首位。
原則三:考慮保額后再考慮保費
大部分人購買保險比較在意的是付出了多少保費,而不是關心購買的保險產品所能提供保障的范圍和保障程度。也有人在購買保險時,只關注能不能拿回本金,能不能保值增值等等,保額多少不一定真正受到重視。實際上,擁有適當的保額,保費支出則是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調整,不同的人生階段、不同的財務狀況、不同的職業類別、不同的理財偏好,可以有不同的選擇方式來安排你的保費。
原則四:保險規劃應放產品前面
消費者在考慮保險規劃時,不要一味地比較保險產品,而是要考量保險規劃的整體性、前瞻性,根據自身需求合理購買。
原則五:人身保險比財產保險更重要
人是創造財富者,沒有人的保全,也就沒有財富的積累。消費者在考慮買保險時,一定要分清主次,人的保障始終比財富的保障更重要,處理好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的關系。
同時,隨著日益豐富的保險產品推出,部分人群在投保時仍然存在一些誤區,又該如何規避呢?
投保存在的六大誤區
誤區一:教育金成首張保單
教育金保險是家庭理財規劃的一個有力工具,但不應當成為孩子的第一份保險。教育金是10年或者20年需要花的錢,為孩子買保險,首先應該規避的是目前可能出現的風險,即意外、疾病。成長過程中,孩子逐漸會經歷比較頑皮的學前時期,適當選擇一些意外保險,可以使孩子的成長過程更有保障。
誤區二:“兆頭不好”不買意外險
因“保險兆頭不好”不買意外險是個誤區。和保險公司其它險種相比,意外險堪稱人人必備的護身險種。因為這一險種普遍花費不高,幾十元至幾百元即可帶來一年保障。不過,在購買意外險時還需注意其保障范圍。
誤區三:壽險成唯一保單
通過保險為養老做規劃是不錯的選擇,但將壽險作為唯一保單卻不可取。
從風險的迫切性上看,意外和疾病的風險是每個人最易面臨的風險和最需要化解的風險。從保障的先后順序來看,意外險和疾病險應當成為個人購買保險的首要選擇。在購買了足額的意外險和疾病險之后,再進一步對“養老錢”做長期規劃。
誤區四:豪宅無“險”傍身
隨著房價上揚,不少朋友坐擁“千萬豪宅”,家庭資產主要集中在房產也已經是生活常態。但大部分人并沒有對家庭主要資產進行保障,堪稱保險業一大怪狀。
一般來說,房產要么不發生風險,一旦發生風險,花費都不小。通過家財險為家庭主要資產上個保險鎖也是一種化解家庭風險的理財之道。家財險花費不高,幾百元甚至上百元即可一年無憂。
誤區五:有“醫保”不買商業險
新醫改實施后,商業保險的作用并沒有削弱。醫保的基本設計原理是低水平、廣覆蓋,超出部分由商業保險解決。
某些藥品以及一些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都不在醫保報銷范圍之內,商業保險可對此部分進行補充。此外,醫保注重的是醫療費用的報銷,但是人們患病后,除了直接的醫療費用外,還會產生以下三方面的費用:一是后續治療費;二是不能工作失去收入來源的費用;三是發生重疾后的后期治療費、營養費、護理費等。這些費用可以通過商業保險解決。
誤區六:只找熟人買保險
找熟人買保險并非不可,但前提是要跨過人情這道坎。有些朋友對陌生來訪的保險代理人不信任,寧愿找熟人買保險。不過,買這樣的人情保險要注意考量產品是否真正適合自己,再做出購買決定。一般大的保險公司都有網絡銷售渠道,有大型網上商城平臺,用戶可在線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并輕松完成在線投保。
(來源:搜狐財經、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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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為什么要買重大疾病保險呢?
數據表明18周歲以下的年齡段重大疾病發病率甚至高于18-30歲這個年齡段。
我國白血病患者400萬,50%是兒童,平均每年新增1-1.5萬少兒,救治平均需要花費20至40萬元。 我國腎功能衰竭患兒約有500-1000萬,每年以1.31%逐年上升,換腎則需要40至50萬元。 從跌跌撞撞到步履穩健,孩子要走的路很長,父母也許沒辦法呵護孩子一輩子,卻能夠借助保險幫助孩子安然度過每一個難關。
如果有條件,這三種保險可別省
一般來說,孩子出生28天后就可以買各種保險了。
1、意外險
少兒生性好動,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比較差,在日常生活或者游戲活動中發生意外的概率顯然較成人高,意外傷害被視為幼兒的一大殺手。據調查顯示,目前意外傷害已經成為我國14歲以下兒童的第一死因,具有發生率高、死亡率高的特點。
為少兒投保意外險,主要目的是為防范和規避少兒日常意外風險,當風險一旦發生時,為少兒提供的是實實在在的保障。
2、重疾險
每3分鐘就有1名兒童死于癌癥。在我國,兒童腫瘤的發病率近十年每年都以2.8%的速度在增加,每年新增惡性腫瘤患兒達到3到4萬。為了尋求最佳的治療效果,一些家長不得不帶患兒到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醫院就診,隨之而來的就是高額的醫療費用。
家長們在購買重疾險時,一定要注意能保疾病、豁免功能及理賠流程。 為孩子挑選出最合適的保險。
3、教育金保險
教育金保險又稱子女教育保險、孩子教育保險,是以為孩子準備教育基金為目的的保險。
有條件的父母可以購置教育金保險為孩子攢下高中、大學乃至留學的費用。這類保險通過類似強制儲蓄手段積累資金,緩解往后孩子教育等方面經濟壓力。但是這類保險比上述兩項只是起錦上添花的作用,家長要根據自身經濟能力選擇,量力而行。
(來源:百度百科整理、搜狐母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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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保險怎么分?
隨著大家保險意識的增強,保險財產也成為離婚財產分割的重要部分。
總體上,保險產品在離婚分割時,如果是婚內財產購買的產品,就屬于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財產或者認定的個人財產購買的保險就屬于個人財產。
另外,用夫妻共同財產為子女購買的,婚生子女作為受益人,保險一般不予分割,保險與孩子共同歸由一方。
案例一,婚后給丈夫買保險,離婚分一半?
李先生和太太張女士2009年結婚,生育一子后,張女士開始在家做全職太太。2011年,張女士為李先生購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并指定兒子為受益人。2015年,李先生發現太太有婚外情,并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張女士同意離婚,也同意兒子歸李先生撫養。但是在那份保險的分割上,雙方產生嚴重分歧。張女士認為保險費是婚后共同支付的,應當退保并分割,李先生則不同意。
結果:在法院調解下,李先生向張女士支付離婚時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作為補償,張女士將該保單投保人變更為李先生,保單繼續有效。
案例二,婚后給自己買保險,離婚分一半?
王先生和陳女士1997年結婚,2011年陳女士為自己購買了一份分紅型兩全保險,并指定母親為受益人。
2015年兩人在重重矛盾下分道揚鑣,在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時,雙方僅對房產進行了分割。離婚后,陳女士不愿繼續繳納保費,辦理了退保,得到退保金和紅利10萬元。
王先生偶然得知,他認為陳女士此前繳納保費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起訴要求對退保金和紅利進行分割。
結果:法院判決認為,陳女士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投保,退保前沒有發生保險理賠,退保金和紅利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各得50%。
“為什么李先生作為被保險人,需要支付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才能拿回保單?為什么陳女士作為投保人、被保險人,退保后需要分出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
夫妻離婚時,對于保險財產有幾種情況:
情況一:當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分別為夫妻二人,即夫妻互相投保時:
①若退保,需將退還的保單現金價值對半分割(存在一定虧損風險);
②若維持保單,可到保險公司進行投保人變更,將保單完全轉讓給被保險人,但婚姻存續期間的保單現金價值應予平分,被保險人需支付原投保人離婚時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
情況一:當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夫妻一方同一人時:
①若退保,需將退還的保單現金價值對半分割(存在一定虧損風險);
②若維持保單,投被保人需補償另一方離婚時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
具有理財性質的萬能型、分紅型保險可以分割嗎?
答案: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該類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將保險合同仍判歸為一方(通常為投保人)的財產權益,該方當事人可選擇在離婚后繼續履行交納保費義務或者變現保單現金價值,并由該方當事人給付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給對方作為分割折價。
那么,到底在什么情況下,離婚不需要分割保險呢?
保險金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如因人身傷害或疾病獲得保險賠償,保險金屬于夫妻一方財產,無需分割!
夫妻一方的父母為其購買的保單
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資為其購買的保單,如明確是父母贈與單獨所有,離婚時無需分割!
夫妻為子女購買的保單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應視為對子女的贈與,保單直接歸屬于子女,離婚后,由誰為子女支付保費的問題,夫妻雙方可進行協商,并將投保人變更為愿意支付方。
婚前用個人財產購買的保單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保單屬于個人財產,辦理離婚也不影響這份保險的保障及收益歸屬權!
這里要告訴大家,保單與一般家庭金融資產不同,它需要指定受益人為特定主體提供未來的可期待收益。
從感情上來說,富裕家庭對婚姻的安全感可能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降低,購買大額保單可以給她們安全感。
從避稅角度說,它是資產保全、合理避稅、財富安排的工具。
(來源:搜狐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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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存在哪些常見的誤區?
購買保險購時,注意“七不要”
1、太注重投資回報
買保險的首要目的應當是轉嫁風險,用盡可能小的成本獲得盡可能高的保障。投資增值和回報不是保險的首要作用。所謂還本的保險,無非是在風險保障的基礎上加了一份定期儲蓄,而這個定期儲蓄的回報你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實現,但是風險保障的部分,卻只能通過保險來實現。
所以謹記,買保險的首要原則不是關心投資回報率或者是不是還本,而是以小搏大獲得保障。意外保障或重疾保障,是業內人士首先關注的兩方面。
2、只給孩子買保險
中國家庭永遠把孩子放在第一位,買保險也不例外,殊不知犯了大錯。購買保險的正確順序“先大人后孩子”,先把“家庭支柱”保障好,只要大人健康的工作和生活著,孩子的生存狀況一般不會差到哪里;但作為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的大人如果發生了風險,孩子未來的境況,恐怕就是非常堪憂了。當然,要是經濟條件許可,給大人小孩同時買都沒有問題,但切忌只給孩子買保險。
3、認為有積蓄不用買保險
保險和積蓄雖然都是應對風險的辦法,但是它們之間的區別在于,保險是利用較小的成本將較大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是一種集體互助行為,利用獲得的保險金有助于渡過難關;而積蓄則是風險完全自擔的行為,萬一出事了,積蓄可能一夜之間用完,甚至都不夠,最終導致經濟甚至全家陷入困境。
4、認為身體好不用買保險
保險與其他所有商品不同的一點是,買的時候沒有用,用的時候不能買。保險一定是被保人健康的時候才有資格購買,如果身體不佳,輕則會增加保險費用,重則被拒絕投保。年輕人身體好,家庭責任輕,可以考慮購買短期健康險或意外險,萬一出了什么事,也是對父母責任的體現。當然,越年輕越便宜且越容易免體檢通過,這也是年輕人購買保險的優勢。
5、有社保不用買保險
社保注重平等,保障水平比較低,尤其是在得大病時候保障程度很有限。而商業保險的保障范圍比較廣泛,保障程度可以由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能夠滿足各種人的不同需要。簡單舉例,根據北上廣腫瘤醫院的統計數據,癌癥病人的治療費用社保賠付率平均也就20%,剩下80%都是自付。這80%的費用,如果不購買商業保險,那就只有花掉積蓄或者四處舉債甚至到處募捐。
6、買保險不出事就虧了
其實,買保險就是為了以防萬一,生病了有錢治病,不用在病床上擔心明天的住院費;萬一不幸離開了,留下一筆錢給家人。當然,如果不出事當然最好,一份保險換來一世太平,怎能以虧不虧來衡量?
7、一味貪圖便宜
恨不得把所有公司的費率都比較一番,不找到最便宜的不罷休。要知道保險產品豈是光比價格就可以比個高低的,公司品牌、服務、口碑、理賠時效,都是很重要的因素。除了一味追求低價格,有的人甚至要求返傭,要知道,保險是長期甚至終身的契約,你如果希望日后代理人為你提供完善周到的服務,那就請尊重他的勞動。
(綜合整理自人民日報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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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暑期安全,家長應該如何規劃保險?
防范暑期安全,需要家長和孩子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的能力,同時,作為有效防范風險的一項財務性措施,保險是必不可少的。暑期,對于保險保障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保單體檢,防止脫保
學校一般會統一為孩子集中投保校園責任險或學生兒童保險,各位家長一定要進行保單體檢,要了解所購買保險的責任范圍和有效期間。部分的責任保險可能只負責校園內的保險責任,對孩子在校外的安全事故可能不承擔賠償責任,一些保險也可能在暑期時間內剛好處于過期階段,因此務必事先了解,如果脫保應及時續保。
綜合投保,保障周全
暑期的保險要保障齊全,包括交通意外、意外住院、意外醫療等責任范圍,做到萬無一失,不能認為有了保險就萬事大吉。
全家投保,面面俱到
暑假期間,全家親子出游是非常普遍的事件,因此,買保險不僅要考慮到孩子,還要考慮到所有的家庭成員,畢竟父母安全才是孩子最大的保險。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所系,是每個父母心中的心肝寶貝。暑假是一個繽紛快樂的假日,帶著我們的孩子去探索未知世界、去體驗美好事物,增長知識,陶冶情操,幫助孩子身心健康快樂地成長。當然,千叮嚀萬囑咐:孩子放假了,我們的安全意識、保險意識可不能“放假”哦!
此外,孩子安全牽動家長的心,隨著酷熱的夏天到來,在享受快樂的暑假生活的同時,各種的安全隱患也在孩子身邊潛伏著。
這些方面暑期孩子要防范
防交通事故
教育幼兒不在公路上玩耍嬉戲。過馬路時注意車輛,走人行道,不亂穿馬路。帶孩子外出,拒乘黑車、超載車,既要提醒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又要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為孩子起到表率作用。同時要做文明乘客,自己的交通工具要保養維修好,避免安全隱患,確保出行安全。
防溺水事故
教育幼兒不私自到水庫、大河等地方玩耍或洗澡。家長不帶幼兒到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教育幼兒不到小河或井邊嬉戲、玩耍和游泳。必須在成人的帶領下才可以去安全的地方游泳。暑假天氣炎熱,要注意防暑降溫。
防觸電事故
教育孩子不要將手指伸進電風扇,以免發生意外,不要玩電線、電源插座等,防止觸電。
防火災事故
教育幼兒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指導幼兒學會發現火災時及時撥打119。不提倡讓幼兒獨自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
防食物中毒
購買食品時,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和霉爛變質的食品。藥物、洗滌用品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防止孩子誤服造成中毒。同時平衡幼兒膳食,避免暴飲暴食,少吃零食,確保飲食衛生安全。
防中暑
高溫天氣,不帶幼兒長時間在戶外活動,參加野外活動要采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空調房內要注意開窗通風,不要讓幼兒長時間待在空調房,室內外溫差不能小于10℃,并適時帶領幼兒到戶外散步,提供幼兒與大自然接觸的機會,可有目的地帶孩子外出參觀或游覽,使孩子廣泛接觸社會,豐富知識,體會大自然的美,同時要時刻要注意安全,不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范圍。
防各類傳染病
教育幼兒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洗澡。暑假期間是手足口病的高發期,家長盡量不讓幼兒到外面亂吃東西,提醒幼兒勤洗手,多飲水。另外,盡量不帶孩子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動,減少被感染的機會。孩子居住的房間進行通風換氣。發現疑似傳染病癥狀及時到醫院就診。
保持正常的作息時間
請盡量根據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安排孩子的活動,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做到按時起床、睡覺、活動、休息,每天適當安排一些學習活動,如看圖書、畫畫、做手工等。特別是要保證孩子的午睡時間。不要放任孩子過多地看電視玩電腦,以免影響視力。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早睡早起,加強體格鍛煉,提高機體免疫力。
遠離危險場所
教育幼兒不到建筑工地、人多嘈雜的危險場所游玩,孩子到公共場所游玩,須有成人陪同看管。
安全意識要提高
教孩子記住父母姓名、家庭住址、聯系電話,不跟陌生人走、不隨意開門,不隨意離開親人和家庭。
(來源:人民網、搜狐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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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遇到哪些情況,可能無法進行理賠?
這些情況保險公司可能也將無能為力。
1.無證駕駛或行駛證過期
無證駕車,除了是指沒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外,還有一種被視為無證駕車的情形需要引起重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駕駛證過期后駕車屬于無證駕駛或被視為無證駕駛,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因此,行駛證駕照沒有年檢也屬于無證駕駛。車險合同都規定:保險只對合格車輛生效。其中,未年檢的車輛,也被視為不合格車輛。
建議:趕緊把駕駛證行駛證都掏出來看看!
2.酒后駕駛
什么是酒后駕駛?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酒后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由于酒后駕車對于道路交通安全危險性極大,更容易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意外風險,所以保險公司對于酒后駕車等違法行為都堅決不承擔保險責任。
建議: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3.操作不當
關于操作不當的例子,最典型的比如在暴雨天開車外出時,路上大量積水導致汽車發動機進水后強行點火,造成“爆缸”。正確的處理方式,當車主發現汽車進水并浸沒底盤時,不可僥幸啟動汽車,應及時撥通保險公司服務熱線,等待專業人士將汽車安全脫險。
建議:在暴雨多發地區,車主可以投保發動機特別損失附加險或者涉水險,可以對機動車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和在水中啟動時,造成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動機損壞,以及對機動車采取的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進行賠償。
4.加裝設備
現在追求個性的車主越來越多,汽車的各種改裝也層出不窮。但是車主們要注意的是,有一些部分的改裝在年檢時是無法通過的,如私自加裝尾翼、私自改裝動力系統、私自加裝行李架、改車標等。
汽車沒通過年檢或者是沒年檢時是無法駕車上路的,否則是要被受處罰的。未通過年檢的車輛也不在保險理賠范圍之內。
同時車主購車后自己加裝的音響、冰箱等附屬設備出現損失,保險公司也不負責賠償。
建議:最好不要對車輛進行改裝,無法通過年檢,還可能會留下安全隱患。
5.報案失時
按照車險合同,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報案,并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因未及時報案導致保險公司對事故的保險責任或損失無法認定的,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事故損失。
建議:及時撥打理賠電話。
6.修車損失
如果投保車輛在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或發生了碰撞等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因為修理廠負有車輛的保管責任,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毀、丟失的,保管人應承擔責任。
建議:每次修車一定要收好修車收據,以備萬一。
7.地震等損失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對于大部分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都賠償,除了地震以及地震所引起的海嘯、泥石流什么的是不能通過車損險理賠,不單只汽車保險,許多財產保險都有這樣的免責條款。
8.車輪單獨損壞
如果發生的事故單純造成汽車輪胎和輪轂的損壞,保險是不負責賠付的。只有車輪和車身同時有損壞,才會賠付車輪的損失,但對于輪胎會進行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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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拒賠"或"加保"的情況發生?
知道這些事你的保險才不會白買!
1、觀察期內患病是否影響核保
30歲的陳小姐,年初網上購買一份保額為30萬元的重疾險。購買時,有一份測評健康狀況的表格,其中一項詢問她是否罹患“再生障礙性貧血”,她沒多想,就填的“否”。上個月,她去醫院治感冒,被查出患有“遺傳型貧血”。“我還在觀察期,以后會不會被保險公司拒保?”她慌張道。
據專業人士介紹,所謂觀察期其實是等待期,指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么做是為防止騙保。”
各家保險公司針對重疾、醫療和壽險都有等待期。常見的重疾險需90天—180天。“如果等待期內查出的是重大疾病,比如癌癥,那肯定是被拒保的。”專業人士表示,但如果是慢性病,比如肺炎、甲狀腺結節、乳腺增生、糖尿病等,一般保險公司會有三種方式處理:
第一種,保險公司會退還保費,直接拒保;
第二種是承保,但是保險公司會適當地增加保費;
第三種則是除外原則,就是客戶目前所患疾病帶來的風險后果比較單一,不會造成系統性的健康風險,保險公司就把這一塊的風險給除外不保,而其它風險仍然在保障責任以內。比如甲狀腺結節,最直接的影響就是重疾責任中的甲狀腺癌,那把因甲狀腺引起的所有并發癥給除外了,對雙方是公平的,保險公司是可以接受的。
陳小姐查出的遺傳型貧血屬于普通慢性病,通常不會影響核保,再生障礙性貧血其實就是常說的白血病,跟普通貧血不一樣。填寫健康告知時,不清楚,可多咨詢保險公司。
2、高血壓患者投保可能會被拒
武漢的盧女士有高血壓,但控制得很好,她準備為自己購買一份重疾險和醫療險,但詢問了多家壽險公司,多數不能保,原因是“慢性病太多”。
很多人會覺得自己就血壓有點高,健康沒什么問題。其實,高血壓會帶來很多風險,比如中風、心梗、心衰竭、動脈瘤及外周動脈疾病等重癥,因此不少保險公司也將其列入了黑名單。
不過,高血壓患者也不是不能投保。投保的保險公司不同、險種不同、個體情況和危險因素不同,核保的結果也不盡相同。 一般來說高血壓患者在核保時,會經歷高血壓問卷、體檢、加查(視個人情況)、綜合風險評估,整個流程來進行綜合的考量,決定是否可以保、怎么保。
3、哪些慢性病會被拒保或加費
除了高血壓,還有哪些常見的病癥容易被拒保?常見的單純性脂肪肝,壽險、重疾一般可以正常承保,如果再結合超重、血脂高、肝功能異常等,可能會加費。但如果是由嗜酒引起的酒精性脂肪肝,壽險、重疾一般都要拒保。
作為最常見慢性病之一的糖尿病,由于會導致一系列的重大疾病,所以如果已經確診,通常重疾險和醫療險都會有一定困難。不過,僅為糖尿病前期,沒有危險因素,沒有出現臟器損傷和并發癥的情況,壽險和重疾險有可能加費承保。對于有危險因素的,一般會拒保。
4、熬過兩年皆可賠是誤解
保險行業中一個廣為人知、但又說不清道不明的條款——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出于對保險公司行為的約束,以及更好地保護被保人利益的初衷,2009年,我國《保險法》首次加入“不可抗辯條款”,在保險合同生效兩年內,除非投保人停止繳納保費,否則保險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主張解除保險合同。也就是說,保險簽訂兩年后,保險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很多人想當然地認為“有了這一條款,即使帶病投保,熬過兩年就一定能獲賠”,錯誤地認為這是帶病投保的利器。但其實《保險法》第16條規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買保險的時候,你有責任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如果保險公司認為問題不大,正常承保或者加費承保,那么就算將來導致嚴重的疾病,保險公司也可以正常理賠。但如果故意欺瞞,甚至構成欺詐,兩年不可抗辯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須在合法的基礎上才行。
(來源:楚天都市報、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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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應該如何規劃你的保險?
夏季規劃保險應注重以下幾點。
車輛自燃附加險消災
炎炎夏日,車輛自燃事故發生的概率上升。車輛自燃并不屬于基本車損險的保障范疇,自燃損失險是車損險的附加險,需要車主另外單獨投保。
所謂自燃險,是指在保險期間,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本車電路、線路、油路、供油系統、貨物自身發生問題、機動車運轉摩擦起火引起火災,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被保險人在發生本保險事故時,為減少保險車輛損失支出必要合理的施救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的一種險種。據專業人士介紹,在一般私家車主中投保自燃險的比例并不高,但對于老舊車輛來說,這一險種還是很有必要的。
自燃險理賠并不復雜。事故發生后,車主可以撥打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立案,向工作人員報上車牌、事發時間、地點、原因,保險公司會派技術人員到現場對車輛進行鑒定,確認為自燃的可以理賠。賠償金額由汽車的實際價值與車輛損壞程度決定。
涉水險很實惠
對于車輛被淹、過水等情況,發動機受損到底該由車損險“買單”還是只能通過涉水險理賠引起廣泛關注。對此有車險理賠專家解釋說,雖然車損險可以 對車輛遭遇水浸事故后所造成的零件、電路損失進行理賠,但如果是車主在積水路面強行涉水行駛,或遭水浸后在水中啟動車子,所造成的發動機部分損失,則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
如果想要特別應對雨季開車可能遭遇的發動機受損風險,車主最好能在雨季來臨之前單獨投保一份“涉水損失險”,這一附加險種對路面積水和水中啟動造成的發動機損失,是可以賠付的。
“涉水損失險”傳統上屬于車損險附加險種,車主必須先投車損險。涉水險的保費大約是車損險的5%~7%。需要提醒的是,“二次打火”造成的發動機受損,涉水險也是不賠付的。
人身安全險是必備
極端天氣對人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人身安全。這時候,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就顯得十分重要。所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遭受傷害而殘疾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承保條件較為寬松,一般不受年齡限制,而且被保險人不必體格檢查。因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較短,多數不超過1年,建議投保人在保險到期后及時續保,以免出現保障“空檔期”,影響正常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