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壽險
    • 乙肝客戶,但病情一直很穩定,不需要做任何治療,為什么一定要做告知?

      保險合同建立的基礎之一是最大誠信原則,客戶在投保時有義務按投保書上的要求,如實告知其既往或現在患有或曾經患有的癥狀或疾病,這些在我國的《保險法》第十七條已有明確的規定。

      客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是對自身權益最有效的保護,無論既往疾病已治愈、或無需治療、或維持治療,還是現有疾病對人體危害程度較小等情況,因客戶缺少必要的保險專業技能,無法判斷這些因素或情況是否影響保險合同的成立。事實上,客戶履行了如實告知義務后,如果其既往疾病對保險事故的發生率或出險率無影響,太平人壽同樣會以標準體予以承保;反之,如果客戶未告知的已臨床治愈疾病對保險事故發生率有影響,則在客戶一旦發生保險事故最需要保障時,將會面臨無法得到原有保障的處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保監會第55號公告指出:如實告知不僅是投保人的義務,也是投保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前提和基礎。

      乙肝是具有慢性攜帶傾向的傳染病。在目前的醫療水平下是較難徹底治愈,乙肝經過積極的治療后,有部分患者病情可緩解或相對穩定,臨床上可以暫時不需要任何治療,但醫生會要求病人定期檢查,監控乙肝的發展,這是因為乙肝所導致肝臟損害大多數呈慢性進行性發展,一旦勞累或繼發感染等情況出現,很容易引起乙肝的反復發作,易發展為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甚至發展成肝功能衰竭或原發性肝癌。這種罹患重疾和影響生存期的因素在進行風險評估時,太平人壽是必須要加以考慮的。

      在我國,肝硬化及肝癌的首要原因就是乙肝,乙肝演變為肝硬化及肝癌往往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而在演變的過程中很可能是20-30年都無任何癥狀。太平人壽可以來看一個臨床統計數據---臨床5,384名hbsag陽性者及27,962名hbsag陰性者,新罹患肝癌之累積發生率對比情況,如下圖:

      乙肝客戶,但病情一直很穩定,不需要做任何治療,為什么一定要做告知?

      從圖示不難看出,隨著年齡的增加有乙肝病史客戶肝癌發生率比非乙肝患者的發病率明顯升高,而且不同類型的乙肝患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也是差別巨大。

    • 投保人/被保人能交足夠保費不就可以了嗎?為什么還要根據收入確定保額?

      保險是一種遵循經濟補償原則的特殊商品,在保險合同成立之前,太平人壽需要對保險標的經濟價值進行評估確定其可保利益及相應的保額,確保保險標的之“生存的經濟價值大于死亡的經濟價值”。人身保險合同的標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和工作能力。生命的價值是無限的,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生命價值在社會上的經濟性表現程度是不一致的,人們通常用“身價”來衡量自身的經濟價值,收入是“身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太平人壽一般把收入作為考量保險標的經濟價值和確定保額的重要依據,其主要目的是:

      確保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全

      如果保額過高就有可能引發逆選擇或道德危險,甚至犯罪,研究顯示,如果一個人死亡比他活著更有經濟價值,當遇到財務危機時,被保人的死亡比其活著給受益人帶來的收益被放大,能得到的經濟價值顯得更大,有人常會“考慮”去死而危及被保險人的生命。再保公司的經驗數據顯示,隨著總保費占年收入的比例提高,高額件實際的死亡率會有較大程度的提高。如果保額超過“身價”的程度越大,則引發逆選擇的可能性就越高,被保險人安全隱患就越大。

      使客戶有合理的財務安排,維護客戶的經濟利益

      大多數保險屬長期契約,繳費期限較長,如果保費占收入比例過高,將影響客戶續期的繳費能力,易造成保單失效或退保,損害客戶的經濟利益。一般認為,保費支出以不影響基本生活開支為前提,保費以不超過收入的15~20%為宜。

      提高保險合同的續保率,維護太平人壽的盈利

      由于壽險營銷模式的特殊性,通常在新契約業務的前幾年費用開支非常大,主要為傭金、營銷激勵、市場開拓、運營成本等費用,對太平人壽來說,新契約在前幾年是處于虧損狀態,太平人壽需要依靠保險契約良好的持續率,在未來的時間里填補虧損,然后產生利潤,所以,太平人壽非常重視保險契約的續收率。

      控制道德風險,防范保險欺詐

      英國精算學會的一項調查研究表明:沒有告知被保險人收入的投保單,其事故發生率是預期死亡率的175%,在定期死亡險方面更是突出,達到預期死亡率的247%。太平人壽經驗數據也表明,將過多的收入用于購買保險,往往是不良投保動機的信號,容易帶來過高的風險。與“身價”相匹配的保額,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風險,控制潛在的逆選 擇,防范保險欺詐,避免自殺、自殘、謀殺等情況發生。

    • 健康出院的新生兒,為什么不能做投保日期延后之投保非要等滿30天嗎?

      嬰兒從出生到滿30天為新生兒期,是嬰兒獨自適應外界環境的階段,出生后,由于新生兒免疫功能尚未成熟,體內臟器發育尚不完善,所處的內外環境也發生了劇烈變化,健康狀況處于很不穩定的狀態下,其生理調節和適應能力很差,即使健康出院的新生兒,呼吸道、消化道、先天性或遺傳性等疾病發病率高,而新生兒對所患疾病的表達能力有限,其疾病的發現與診斷往往滯后,因此,需要等嬰兒滿30天后才能投保。

      另一方面,近年資料顯示,我國新生兒死亡率城市平均為7.3%,農村平均為12.8%,新生兒死亡占嬰兒死亡的60-70%,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新生兒死亡率在嬰兒死亡率中所占的比例不斷升高。由于新生兒期嬰兒健康的不穩定性和高風險性,且核保難以對眾多不確定因素做出準確的風險評估,故精算在保險產品定價時,未將嬰兒新生兒期的死亡率或發病率納入其考慮范圍。

    • 小兒感冒后為什么一定要3個月后才能投保醫療險?

      小兒各方面發育尚未成熟,免疫力、防御能力比較低弱,兒科疾病的顯著特征就是病情易反復、多變化、速度快,臨床上小兒感冒的發病率很高,感冒可并發肺炎、病毒性心肌炎、耳聾、急性腎炎等嚴重疾病,部分并發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往往是在感冒后一段時間才逐步被發現,因此小兒感冒后需要經過30天的觀察期,以確認沒有并發癥出現后,太平人壽才會作出核保決定。

    • 保險合同失效了,可以申請恢復效力嗎?

      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保險公司核保通過之后,合同效力可恢復。
      1、申請對象:投保人;
      2、申請時間:保單效力中止之日起兩年內;
      3、應備文件:保單、申請書、(被保人填寫)個人告知書、投保人身份證明、被保人身份證明。若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交受托人身份證明、投保人親筆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 何種保單不可辦理保單貸款?

      1、保險費繳費未滿一年之保單;
      2、尚未產生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保單;
      3、已辦理減額繳清的保單則視商品條款約定;
      4、已停效保單。
       

    • 我的保單不見了怎么辦?

      您(投保人)需提交一份遺失聲明,并盡快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最后一次交費證明到公司申請保單補發。保險公司收取10元工本費。

    • 我的電話號碼變了,要不要通知保險公司?

      電話號碼變了需要及時作保單的客戶基本資料變更,以保證我們能與您保持聯系,您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也可以直接通過我們的咨詢熱線辦理。

    • 什么是保全?

      保全就是為了維護已生效保險合同的持續有效而進行的一系列服務項目。它包括:變更服務、給付服務、合同終止、解除服務、借款服務。

    • 我因為支氣管炎住院,現已經治愈。由于出差到外地一段時間,暫時不能申請理賠,請問理賠申請有時效限制嗎?

      自發生保險事故之日起2年內申請均可。

    • 我的孩子(未成年人)因病住院,申請住院醫療索賠,應由誰代為申請?

      對于未成年人的理賠申請:具有監護權的監護人(一般為被保人的父母)可代為申請。

    • 指定身故受益人未成年,父母已離婚,誰有權作為監護人代為申請保險金?

      父母中有監護權的一方有權作為監護人代為申請保險金,申請時必須提供監護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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