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詐案例】預謀作案 自食惡果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堅決打擊保險欺詐違法犯罪行為,提升風險防范責任意識,太平人壽將通過以下典型欺詐案例提醒廣大消費者保護切身利益,遠離保險欺詐。
案件概述: 2012年9月,杜某與其丈夫佟某預謀后,投保了兩家人身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2013年4月,兩人冒用他人癌癥病理組織形成自身病理報告,編造虛假保險事故,先后向兩家保險公司遞交保險理賠材料,申請保險理賠金共計23.2萬元。其中,A人身險公司及時發現疑點,經調查認為存在虛假理賠而未支付20萬元理賠金,杜某和佟某實際騙得B人身險公司保險理賠金3.2萬元。
定性與判決: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杜某、佟某保險欺詐事實明確。杜某、佟某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采用虛構保險事故的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經法院判決,二人犯保險詐騙罪,均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人民幣三萬元。
消費者權益保護提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太平人壽提醒廣大消費者妥善保管好個人就診資料和信息,切莫外借他人獲取不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