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范“代簽名”的風險提示
太平人壽提示保險消費者,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清晰認識到簽訂保險合同時非客戶本人簽名存在的風險,現提示如下:
一、“代簽名”定義
指在投保書、建議書、客戶權益確認書、契約審核函件、體檢報告中的健康告知、各類疾病問卷、授權委托書、委托轉帳合同、保單回執及各類變更申請等甲方(保險公司)規定需客戶(投保人、被險人、受益人或監護人)本人親筆簽名的相關保險資料,非客戶本人親筆簽名、代客戶簽名或唆使他人代客戶簽名。
二、“代簽名”風險
1.親筆簽名是保險消費者的法定義務。我國《保險法》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否則合同無效”。
2.不輕信銷售人員誤導宣傳。在銷售過程中,您可能會遇到,個別保險銷售人員以代簽名沒有問題等為由,誘導保險消費者代簽名。在這種情況下,如發生保險事故,易產生合同糾紛,保險消費者可能得不到保險賠償或給付,使得自身權益受到損害。
3.投保是件嚴肅、具有法律效用的事情,必須按相關法律和規定執行,不得有半點馬虎。當我們在購買保險產品時,切莫以是熟人、親屬便可隨意代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