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鎮職工補充住院團體醫療保險

    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 看病無憂
    • 減輕員工醫療負擔
    產品特色

    看病難?看病貴?本保險進一步減輕企業員工的住院費用負擔,使員工看病無憂。

    適用人群

    16-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企業在職員工

    產品描述

    既承擔醫保報銷后剩余的個人自負比例醫療費用(不含自費藥)的補償責任,同時又可擴展對高額醫療費用的補充賠償責任,真正解決員工大病醫療難題。

    保障利益

    1.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之下的被保險人自負部分;

    2.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之上,“大額醫療救助基金”支付限額以下的被保險人自負部分;

    3.超過社保賠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

    投保示例

      某市銀行分行,為所有在職員工投保城鎮職工補充住院團體醫療保險2萬元,同時附加大病公共保額20萬元,無免賠,每次住院賠付比例90%。被保險人因病住院治療,共花費25萬元,其中自費部分的醫療費1萬元,社保賠付大約14萬元,我司賠付9萬元,被保險人自己僅需自付2萬元。(本案例中社保賠付數據為案例演示,具體社保賠付數據須參照各地醫保政策執行)

                 
    投保須知

    1.凡年齡在16周歲至65周歲,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2.投保時應告知被保險人職業工種、年齡和人數等關鍵信息;

    3.投保時應提供《團體健康保險投保告知書》。對于在《團體健康保險投保告知書》中申明有患病情況的被保險人或年齡超過50歲被保險人還需提供《被保險人健康告知書》,必要時需提供近期體檢報告。

    投保指引

    1.投保人資格: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均可作為投保人。投保的人數必須占團體中符合參保條件成員總數的75%以上,且原則上投保人數不低于10人;

    2.被保險人必須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附加說明
    常見問題

    特別說明:

    1.投保的人數必須占團體中符合參保條件成員總數的75%以上,且原則上投保人數不低于100人;

    2.投保時請全面告知您單位所在行業及所有投保被保險人的職業工種、年齡、參加醫保情況。

    公司聲明

    如果您需要咨詢或者預約《城鎮職工補充住院團體醫療保險》(太平財險(備-健康)[2013]主42號)產品,請撥打我司客服熱線95589咨詢預約,我司將派專員與您聯系協助您制定全面的城鎮職工補充住院團體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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