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本保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本保險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
本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儀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給養、淡水等財產和漁船不屬于本保險標的范圍。
1.全損險:負責由列明風險造成保險船舶發生的全損承保;
2.一切險:除承保列明風險造成保險船舶發生的全損或部分損失外,本保險還負責承保碰撞、觸碰責任和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
1.投保前,請您認真閱讀我司條款;
2.船舶航次保險合同,保險責任開始后,合同當事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險法第五十條)。
請提供如下主要投保信息:
1.您所需要的保障范圍;
2.投保人/被保險人信息;
3.船舶相關證書資料,如所有權證書、國籍證書、船舶檢驗證書、適航證書等;
4.過往出險及損失記錄;
5.我司根據情況所需的其他資料。
未盡事宜,請參見我司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