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貨物全球流通
保障超越國界
本保險負責“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運輸工具有內,直到該項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它儲存處所為止。
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承保保險標的在指定空港/地點間進行運輸過程中由于承保風險而遭受的滅失和/或損壞。
1.航空運輸險:承保列明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和搶救費用;
2.航空運輸一切險:除包括上列航空運輸險的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1.投保前,請您認真閱讀我司條款;
2.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保險責任開始后,合同當事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險法第五十條)。
請提供如下主要投保信息:
1.您所需要的保障范圍;
2.投保人/被保險人信息;
3.貨物及包裝信息;
4.貿易方式及路徑。
未盡事宜,請參見我司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