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一切以客戶為中心”,這話實踐起來很難;也有人說,“一切以客戶為中心”不假,但能不能成為“中心”,還要看商家給不給你這個權利。在太平人壽的早期發展階段,列強環伺、軍閥混戰、民不聊生的情景比比皆是,但“一切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已然萌芽。在國難當頭之際,太平人壽以銷售真正能夠保障老百姓生活需求的保險產品為武器,硬是與同業公司一道,打下了中國民族保險史的半壁江山。那么,早期的太平人壽都經營過哪些壽險產品,且客戶評價如何呢?這還要從幾張當年的老史料說起。
自1934年至新中國成立前,太平人壽大力推廣“兩全保險”、“福壽保險”,種類不斷翻新。所謂“兩全”保險,即指投保人晚年靠它“自養”、“自餐”,去世后也能靠這筆費用維持家庭生計,使其身前身后皆能“兩全其美”。據一份1935年5月簽訂的太平保險20年兩全保單所示,年僅二十三歲的投保人若20年后“生存無恙”,公司“立即照章付給國幣壹千圓整”。若于“本保險單滿期之前”終了,則此項保險金額“給付給被保險人之法定財產管理人”保管。
而所謂“福壽”保險,則取“得福即安、得壽延年”的寓意,使投保人去世后,仍能以這筆保費延續對家人的責任,傳承“福壽安康”的家族心愿。據一份簽訂于1936年4月的太平保險20年限期繳費福壽保單所示,一旦投保人身故,公司會“照章付給國幣陸千圓整”至被保險人妻子的名下,如此可知“福壽”保險的效用。除此之外,太平人壽還陸續開發出“子女教育金保險”、“養老年金險”、“團體保險”、“婚嫁保險”等險種。
到1938年底,太平人壽的有效保額不斷攀升,一躍成為當時華商保險業中規模最大、實力最強和市場份額最多的民族壽險公司。
八十多年前,太平人壽在產品開發上想客戶之所想,在理賠服務上急客戶之所急,憑借充分滿足老百姓居家生活需求、倫理道德訴求的保險產品,以及周到卓越的客戶服務,為“一切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作了完美的注解,成為中國民族保險業屹立不倒的鮮艷旗幟。八十多年后的今天,新時期、新形勢下的太平人壽繼承發揚一代又一代“太平人”果敢創新、無懼擔當的優良傳統,形成了“在傳承中成長,在蛻變中新生”的“太平血脈”,與保險同業一道,用貼近民生、適銷適用的保險產品讓老百姓的生活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