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在深圳投保的客戶在國外身故,太平人壽全額賠付理賠金67萬余元。雖然保險事故發生在境外,但該理賠除了需要提供部分特別的理賠材料之外,全過程與普通理賠沒有任何不同。
據了解,該客戶全家長期在美國定居,2012年11月,客戶在回國期間購買了太平人壽銀行保險產品,保額67萬余元。2013年7月,客戶不幸罹患腦血管疾病,于當年在美國新澤西州某醫院身故。太平人壽在接到銀行客戶經理報案后,積極通過電話、郵件聯系客戶家屬,商議理賠事項,告知理賠流程,并特別提醒客戶家屬,其事故材料需交由我國駐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認證。
2014年元旦假期后,在保單受益人回國短暫停留期間,太平人壽理賠人員全力協助其完成理賠申請。經審核,此理賠案材料齊備,保險事故符合合同約定,太平人壽迅速做出理賠決定,全額支付了理賠金。
近年來,出鏡旅游、學習、探親訪友、定居的人越來越多,在國外發生的保險事故也逐漸增多。太平人壽表示,只要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理賠材料齊全,無論境內、境外出險,保險公司的處理原則都是一樣的。但在理賠材料的準備上,境外事故需要一些特殊的證明材料,例如死亡、意外傷殘等重大保險事故,有關證明事故的材料需由我國駐該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認證。另外,因重大疾病情況較為復雜,還需有條款約定的國內醫院的診斷證明,才能申請理賠。同時,太平人壽也提示消費者,如在購買保險后有出國的計劃,最好能告知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人,以便公司在必要的時候能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