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島保監局,青島市保險行業協會聯合青島各家保險公司提出了建設“青島和諧保險業”的號召。太平養老保險為廣大客戶提供包括企業年金和員工福利保障計劃在內的綜合保險和金融服務。那么,太平養老保險青島分公司都推出了哪些服務,今年又有哪些新的舉措呢?記者獨家采訪了太平養老保險保險青島分公司業務總監方侃。
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業務總部成立于2007年1月,2011年10月,經青島保監局批準,成立青島分公司。受青島市嚴格的企業年金審批政策影響,近年來青島市企業年金市場發展滯緩。但憑借執著的專業精神,青島分公司始終保持客戶數和資產規模市場前列的地位。從2005年開辟企業年金第一單,到目前企業年金客戶超過1400家,受托及投資管理資產超過6億元,并承接了青島社保原有企業年金移交項目,服務了煙草、電力行業企業年金,成功中標青島國際機場、青島銀行等市場影響力較大的企業年金計劃,在島城樹立了太平養老的企業年金服務品牌。
用心經營 誠信服務
公司依托集團多元化金融服務平臺,為廣大客戶提供包括企業年金和員工福利保障計劃在內的綜合保險和金融服務。公司養老保險業務以企業年金為核心,涵蓋企業年金受托和投資、養老保障委托管理、職業年金等多類養老金產品、管理和服務。公司的員工福利保障業務涵蓋針對各類企業和團體的壽險、意外險、補充醫療和健康管理等產品、管理和服務。此外,公司在個人養老保險和相關業務領域也在不斷積極探索全新的服務理念和方式。
公司成立伊始,作為保險業代表參加了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的建制和商業化運作試點,憑借養老金管理領域的專業優勢,太平養老已成為國內養老金市場為廣大企業和合作伙伴廣泛認同的重要供應商之一,客戶和管理資產規模處于市場領先地位。通過專業創新和持續精益化建設,太平養老在中小企業員工福利保障、中高端醫療等領域建立了富有國際化特色的獨特優勢,是igp(international group program,全球最大的跨國公司員工福利計劃共保組織)在華唯一合作機構,公司還與商業銀行、人力咨詢和其他眾多專業機構積極開展合作,為廣大企業和客戶提供更多產品、更便捷的服務和更綜合的價值。
太平養老始終不渝堅持"用心經營,誠信服務"的經營理念,立志成為"中國最專業和最具創新精神的企業年金和員工福利保障計劃綜合服務提供商",公司憑籍對專業和創新的不懈追求,努力為廣大客戶和合作伙伴創造更多價值。
面對社保 商業保險任重而道遠
社會保險是基礎,但是社會保險 “廣覆蓋,低保障”的特點也是客觀存在的,從這一方面說,商業保險可以作為社保的一個有力補充。舉一個現實中的例子來說明。我們公司承保了青島市一部分學平險的項目,學平險也是商業保險,而現在的學生大多數都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也就是居民社保。有一名十幾歲的學生,去年10月份學校運動會后,出現腿部疼痛,到醫院一檢查,發現竟然是骨癌,這名學生家庭情況比較困難,這個事情經過咱們青島電視臺報道得到了廣大社會力量的幫助,我們公司內部也為這名學生組織了捐款活動。后來,這個孩子到北京治療,前后花了二十多萬,青島城鎮居民醫保的報銷上限是15萬,對于這個案例,15萬是不夠的,好在這個學生在9月份開學時花80塊錢購買了學平險,我們公司在社保報銷的基礎上又賠付了將近10萬元,大大緩解了這個學生家庭的經濟壓力。從這個案例來看,你能說商業保險沒有用嗎?再者,從社保的的報銷比例來看,社保有報銷的起付線,起付線之上也是按比例報銷,而大多數情況下的門診費用,社保是不能報銷的,這些都是需要商業保險補充的地方。再從另一方面說,商業保險有身故、重疾、津貼等一次性給付的險種,這些都是社保所不具備的。比如說,現在并不少見的癌癥,醫療花費一般在幾萬到幾十萬不等,而社保僅能對部分醫療費用進行報銷,真正自費的金額也一般是個不小的數目。但如果購買了一定保額的重大疾病保險,那么只要確診,保險公司就能一次性賠付相應的保險金,這個保險金的賠付是與醫療花費沒有關系的,這個錢就可以保證患者得到更好更及時的治療。所以社保和商業保險有互補性,卻又無法相互替代。
理賠難?理賠真的不是事兒
要解決“理賠難”的印象,從保險公司角度來說,當然是要提高服務,特別是售前的服務,務必將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等細節與客戶解釋清楚,讓客戶真正明白自己究竟買的是什么。像我們公司,因為我們主要針對的是團體客戶,我們的業務人員通常會在售前向投保企業或團體做出詳細的保險計劃書,向主管部門詳細說明,對于一些復雜的方案,我們還會有專門的客服人員協助投保單位,為企業員工召開保險說明會,發放保險手冊,來向被保險人介紹他們的保障,指導被保險人正確的使用這些保障。對于社會反映嚴重的極個別業務人員銷售誤導的現象,現在也是保監會嚴重查處的重點,各家保險公司都在嚴格規范業務人員的銷售行為。從客戶角度來說,首先購買保險時要考慮清楚,仔細研究,一定是買自己所想買,買自己之所需,如果有不明白不清楚的,切勿想當然,一定要跟保險公司問清楚,同時認真履行好告知義務。發生事故時,及時報案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通常都會提示需要準備和留存哪些資料,如此,理賠真的不是什么難事。
網友提問
網友:您好,請問什么樣的團體可以投保團體保險?
方侃: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問題!以下團體可以投保團體保險: 1)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它合法團體中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學習的人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作為投保人,集體投保團體保險。該投保團體所屬被保險人的配偶、子女可作為附屬被保險人,參加相應的團體保險計劃。 2)不得接受以購買保險為唯一目的而臨時組成的團體投保的團體保險。另外各家公司會對最低投保人數有不同的限制。
網友:身邊朋友提到自己在多家保險公司購買了多份保險,在賠付時發生沖突,這是怎么回事?
方侃:從大面上講,人身保險分為費用報銷型,及定額給付型。費用報銷型的保險,通俗的說就是憑發票報銷,這樣的險種,通常都是補充賠付的,在別的地方賠付過的部分不會得到重復賠付。比如醫療費花費1萬元,那么不管幾家保險公司,僅就報銷型的險種,賠付的總額不會超過這1萬元。第二類定額給付型,就是發生了一定的保險事故,就給付一定金額的保險金,常見的,人身壽險,重大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都屬于此類。此類保險,一般是只要符合保險責任,那么買幾份賠付幾份,各家保險公司之間互不影響。但是有一點,根據保監的規定,未成年人與身故相關的保險保額最高為10萬元,父母在為未成年子女投保時,需要注意這一點。網友:為什么我買了意外險,發生了意外醫療費用,保險公司不能賠付?
方侃:非常感謝您的問題!我們的客戶對于他們所購買的保險保險責任不了解,不明白,要么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買的是什么保險,要么就是腦子里對自己所購買的保險的概念跟真正保險合同上所約定的事項相去甚遠。舉一個簡單例子,商業保險中有一種保險叫意外傷害保險,各家保險公司的條款略不相同,但主體責任是差不多的,都是保的因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和殘疾,這個險種一般可以附加意外醫療,但這個險種本身是沒有醫療賠付責任的,也就是說如果只買意外傷害保險,如果發生了意外事故,單說醫療費是不能報銷的,只有達到相應的殘疾或死亡才能的到賠付,當然這些保險責任都是寫在保險合同中的。可是有些客戶就會自以為的覺得我買了“意外傷害保險”,我發生了意外事故,你保險公司就得賠我,不然你保險公司就是騙我。
網友:現在賣保險的人這么多,市場很混雜我如何確定這個保險代理人是否具有賣保險的資質?
方侃:您說的這個情況多發生在個人保險業務中,目前保監會要求各大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必須持證上崗,如個險代理人為您提供服務,您可要求對方出示資格證書。太平養老主營團體業務,但我們也是嚴格按照以上要求,所有客戶經理均持證上崗,不存在以上問題。
(來源:青島新聞網)







